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不限。
?。ǘ┠炅湓?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依此类推)。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ㄈ└髦拔凰枰钠渌跫昙?025年宁波市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三批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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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3月22日(周六)8:30—11:30。
3.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宁波市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2025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1张;非2025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1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5.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对象为我县医学类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2)护理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3:1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联系电话:0574-89387316、89387317(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ǘ┛际???际圆扇∶媸缘姆绞剑上笊较匚郎】稻肿橹?,应聘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忌旧矸葜ず兔媸酝ㄖ榻肟汲?。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各医学专业基础知识??际远韵蟛话垂娑ㄊ奔?、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护理职位,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满分2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考生最高得分×70%,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笔试合格人员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等,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签约。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按1:1的比例成绩相等的,都确定为签约对象。其中,护理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等的,都确定为签约对象。2025年应届毕业生确定为签约对象的,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等,都确定为体检对象。其中,护理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等的,都确定为体检对象。入围体检的对象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ㄎ澹┛疾臁?疾旃ぷ饔上笊较匚郎】稻指涸鹱橹凳???疾觳握铡豆裨甭加每疾彀旆ā罚ㄊ孕校ㄖ凶榉ⅰ?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录用??疾旌细裾呓肽饴加萌嗽泵ァD饴加萌嗽泵ピ谙笊较厝肆ψ试春蜕缁岜U暇滞荆╤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和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93/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由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实施过程有关情况信息均在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
?。ǘ┪拚崩碛捎馄诓槐ǖ交虮环⑾植环媳悸加米矢裉跫娜∠加米矢?。须具有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90天内由本人解决,90天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ㄈ┤缜┰肌⑻寮臁⒖疾旒肮竟讨谐鱿种拔豢杖钡?,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和签订职位聘任协议,聘用在公告明确的相应职位等级上,并在新一轮职位设置前不予调整职位等级。
?。ㄎ澹┍敬温加玫幕だ碇拔蝗嗽?,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
?。┦⊥馄蓝ǖ母呒吨俺谱矢裥刖憬∪肆ι绫L隙?,如认定无效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ㄆ撸┬侣加萌嗽痹谑杂闷冢捌冢┠诎凑兆罡哐Ю范üぷ时曜?,试用期(见习期)满后,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其中具有相应执业(职称)资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职位情况进行聘用,工资标准按所聘职位等级确定。
?。ò耍┬缕赣萌嗽毙璺衤?0周年后(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方可申请交流到县外,具体按《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稳定卫生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象政办发〔2020〕52号)执行。
?。ň牛┍九衅嘎加霉ぷ魇芟笊较厝肆ι绫>趾图图旒嗖觳棵诺募喽?。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18(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ㄊ┪淳∈乱擞上笊较匚郎】稻指涸鸾馐?,咨询电话:0574-89387316、89387317。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