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经2023年2月24日资格复审、2月25日面试(技能测试+试讲),现将进入试讲环节人员成绩公布如下:
应聘岗位 |
试讲抽签序号 |
技能测试成绩 |
试讲成绩 |
总成绩
|
机器人学院实验岗 |
1 |
71.3 |
85 |
78.15 |
2
|
66.3 |
66 |
66.15 |
|
3 |
70 |
75.3 |
72.65 |
注: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0.5+试讲成绩*0.5
按照公告通知精神,成绩由高到低,新能源实验岗位试讲环节抽签序号为1的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请届时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补录。
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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