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方式和范围
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海曙区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5日。
三、聘任条件
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四)具有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六)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熟悉医药卫生行业政策制度者优先考虑。
四、主要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与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
(三)对区医保局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以及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五)积极配合区医保局开展明察暗访;
(六)积极参与区医保局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查阅《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下载《海曙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将该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haishuyibao@126.com。咨询电话:0574-56118562。
六、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将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
七、聘任须知
(一)社会监督员的任期为两年。选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任;
(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无偿性质,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劳务报酬;
(三)社会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并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海曙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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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标题: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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